工大科雅: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52,6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33%(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20,540,000 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5,2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465%。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和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内部已研究形成具体的股份回购实施方案,相关资金已落实到位,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