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14  工大科雅(3011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5-002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52,6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33%(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20,540,000 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5,2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465%。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和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中关于回购股份价格区间的相关条款,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9元/股调整为18.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33,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52%,回购最高价格为 15.7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2.74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21,743,037.32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26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8,652,750.0032.0740,286,344.0033.42
无限售条件股份81,887,250.0067.9380,253,656.0066.58
股份总数120,540,000.00100.00120,540,000.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633,594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等,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