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05  喜悦智行(301198)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而调整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三、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四、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我们对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骁骁、沈旺

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