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总监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孙维庆先生的辞职报告,孙维庆先生因 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维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维庆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离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维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孙维庆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 孙维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任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芳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曹树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树凡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 所需的相关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树凡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58968850
传真:0574-63559828
电子邮箱:joy@joy-nb.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 号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孙维庆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5 日
附件:
王芳女士简历
王芳,女,1978 年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2005 年加入公司,历任监事、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 任财务部经理,宁波传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喜悦智行(合肥)载具有限 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曹树凡先生简历
曹树凡,男,2001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 现任喜悦智行证券事务专员。曹树凡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曹树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