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赫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赫力投资”)的《关于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拟参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为有效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运作效率,赫力投资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证金公司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数不超过1,3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股份出借期限不超过182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赫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
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原因:为有效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
使用效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向赫力投资发行的股份。
3、计划参与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1,30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若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出借期限:计划出借上述股份最长期限不超过182天。
5、实施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7、费率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赫力投资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8、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事项未出现违反赫力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赫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次业务计划存在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业务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赫力投资的正常业务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及时披露本计划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