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王金平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1398 号公司
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 人,代表股份131,912,58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6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31,766,8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8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 人,代表股份145,78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 人,代表股份4,279,0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4,133,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 人,代表股份145,78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相关 人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 式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
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1,884,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84%;反对23,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5,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同意4,250,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3330%;反对23,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5,14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31,874,9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15%;反对37,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84%;弃权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同意4,241,4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1204%;反对37,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4%;弃权14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3%。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31,889,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22%;反对23,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同意4,255,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499%;反对23,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14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3%。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 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131,889,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27%;反对22,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同意4,256,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662%;反对22,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5%;弃权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31,870,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678%;反对36,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6,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同意4,236,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0059%;反对36,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7%;弃权6,14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31,870,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678%;反对36,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6,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同意4,236,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0059%;反对36,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7%;弃权6,14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董君楠律师、李允红律师列席并见证了 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