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0  大族数控(301200)公司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5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6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11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99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8*****960深圳市族鑫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8*****025深圳市族芯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08*****662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3*****186杨朝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11月9日至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3栋7楼

咨询联系人:周小东、周鸳鸳

咨询电话:0755-86018244

传真电话:0755-8601824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