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朗威股份(301202)公司公告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3年6月30日的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张晟杰

孙裕彬

叶 玲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