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池仁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均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022年任职期内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独立专业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1.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2、《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3.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9.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2年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1、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022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资料,对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2022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资料,对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资料,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并且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通过微信、电话、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五、其他工作
1、2022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2022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池仁勇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