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联特科技(3012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72,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1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57,66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2,0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9,744,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3年6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201张健
203*****265杨现文
303*****737吴天书
408*****851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3*****521李林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3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060,00075.0043,248,00097,308,000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20,00025.0014,416,00032,436,00025.00
三、总股本72,080,000100.0057,664,000129,744,000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9,744,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729元。(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55,922.07元除以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129,744,000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许怡

咨询电话:027-87920211

传真电话:027-87920211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十、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