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3  联特科技(301205)公司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许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许怡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许怡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经核实,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许怡,男,1993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成本主管;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怡先生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9,922股,通过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许怡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