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此外,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许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张健先生(董事长)、杨现文先生、吴天书先生、李林科先生、林雪枫先生、王冰先生;
2、独立董事:刘华先生、余玉苗先生、吴友宇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健先生(主任委员)、杨现文先生、吴友宇女士;
审计委员会:余玉苗先生(主任委员)、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
提名委员会:吴友宇女士(主任委员)、张健先生、余玉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华先生(主任委员)、杨现文先生、吴友宇女士。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左静女士(监事会主席)、李宁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许怡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杨现文先生、吴天书先生、李林科先生、肖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怡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张健先生
副总经理:杨现文先生、吴天书先生、李林科先生、肖明先生
财务总监:张健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许怡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
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董事会秘书人选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现状,为保证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董事会指定董事长张健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五、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7920211传真号码:027-87920211电子邮箱:zqb@linktel.com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鹏先生、张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周广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任务其他职务;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许树良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先生、张庆先生、周广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树良先生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60,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许树良先生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张健先生简历
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武汉高技术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429,300股,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67,535股,通过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5,736股,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0,142,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3%。张健先生与股东杨现文先生、吴天书先生、李林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杨现文先生简历
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监事、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现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7,492,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杨现文先生与股东张健先生、吴天书先生、李林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吴天书先生简历
吴天书,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6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天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36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吴天书先生与股东张健先生、杨现文先生、李林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李林科先生简历
李林科,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林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496,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李林科先生与股东张健先生、杨现文先生、吴天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林雪枫先生简历
林雪枫,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12年6月,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武汉蓝波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产品线经理;2021年12月起任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枫先生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9,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林雪枫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王冰先生简历
王冰,男,1989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今任职于联特科技,先后担任联特科技软件工程师、软件组组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软件开发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冰先生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9,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王冰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刘华先生简历
刘华,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至1988年7月,任职于湖北钟祥南湖中学;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于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1991年
6月至1992年10月,任职于武汉纺织大学;1992年10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目前兼任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余玉苗先生简历
余玉苗,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1996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01年1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目前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融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玉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吴友宇女士简历
吴友宇,女,196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通
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8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电信器件公司助工;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于华中理工大学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课程;1990年6月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目前兼任武汉国科舰航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友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左静女士简历
左静,女,198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固勤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珈伟太阳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采购工作;2011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采购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联特科技监事会主席、采购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静女士通过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32,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左静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宁先生简历
李宁,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器件开发工作;2015年12月至今,任职于联特科技,先后担任光器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器件开发部产品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宁先生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33,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李宁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许怡先生简历
许怡,男,1993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成本主管;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怡先生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9,922股,通过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许怡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健先生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2、杨现文先生简历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3、吴天书先生简历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4、李林科先生简历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5、肖明先生简历
肖明,男,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获得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2017年曾先后任职于中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朗讯、Tellabs(现Infinera)、思科系统(中国)研发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担任普修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EO职务;2019年至2022年先后担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TFC COMMUNICATION USA INC.(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美国子公司)总经理职务。2023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许怡先生简历参见监事部分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