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前述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1月22日滚动市盈率为290.33倍,公司所处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84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前述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9),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4,143.12万元,同比下滑2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3.45万元,同比下滑
87.6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1月22日滚动市盈率为290.33倍,公司所处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84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并注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