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联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此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二)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三)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四)主讲人:张刚(保荐代表人)
(五)培训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合规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最新形势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武 苗 张 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