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联特科技股票代码: 3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座三十四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小企业基金 | 指 |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特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00%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座三十四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600,0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698740D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 201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座三十四层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认缴比例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150,000 | 25% |
2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49,900 | 24.98% |
3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72,000 | 12% |
4 | 深圳市泓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 | 10% |
5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10% |
6 | 扬州蓉创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00 | 8% |
7 | 深圳市融浩达投资有限公司 | 30,100 | 5.02% |
8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 | 4% |
9 |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0 | 1% |
合计 | 600,000 | 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基金的董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公司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施安平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共有2家。公司具体名单如下: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占比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88627.SH | 5.56%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88573. SH | 5.69%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自身经营需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联特科技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中小企业基金持有联特科技股份6,757,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2087%,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90,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551%。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中小企业基金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联特科技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小企业基金持有联特科技股份6,75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8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小企业基金持有联特科技股份6,487,1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4%。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0,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87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 来源 |
中小企业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16日 | 70.6072 | 270,800 | 0.2087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合计 | 270,800 | 0.20872%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小企业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6,757,920 | 5.20866% | 6,487,120 | 4.99994% |
其中: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57,920 | 5.20866% | 6,487,120 | 4.999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 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联系人:肖明、许怡联系电话:027-879202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施安平
2024年10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施安平
2024年10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 |
股票简称 | 联特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205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座三十四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股票 持股数量:6,757,920股 持股比例:5.2086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股票 变动数量:270,800股 变动比例:0.20872% 变动后持股数量:6,487,12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施安平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