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持有公司股份24,7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2476%)的股东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信资本”),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39,542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同时,鲁信资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四款及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比例限制是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不受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鲁信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鲁信资本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7日-2023年5月24日 | 34.11 | 2,400,000 | 1.1862% |
集合竞价 | 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24日 | 31.55 | 600,000 | 0.2966% | |
合计 | - | - | 3,000,000 | 1.4828%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表格中合计比例数与各分项比例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鲁信资本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80,000 | 12.2476% | 21,780,000 | 10.76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80,000 | 12.2476% | 21,780,000 | 10.76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鲁信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鲁信资本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鲁信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鲁信资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鲁信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