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三元生物(301206)公司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吕熙安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一)承诺主体: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吕熙安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吕熙安先生,董事韦红夫先生、曹颖女士、郑海军先生、崔鲁朋先生,监事乍德才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程保华先生、于俊玲女士,董事兼高管李德春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吕熙安持股5%以上股东12,852,0006.3521
2李德春董事、总工程师2,880,0001.4234
3韦红夫董事75,0000.0371
4曹颖董事210,0000.1038
5郑海军董事120,0000.0593
6崔鲁朋董事15,0000.0074
7乍德才监事30,0000.0148
8程保华总经理2,028,0001.0023
9于俊玲财务总监60,0000.0297
合计18,270,0009.0299

二、承诺期限2023年

日至2024年

三、承诺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吕熙安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自2023年

日起

个月(2023年

日-2024年

日)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承诺主体所持有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证证券交易所对承诺主体所持有公司股份另有要求,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吕熙安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