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23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阎光浩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07,173.94元,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81,122,952.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7,096,694.07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9,038,228.3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7,096,694.0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2,325,7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460,700股后的总股本201,86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50,466,2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如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