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 (即2025 年11 月25 日至2026 年5 月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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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共计4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核查 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 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个人在买卖公 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 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采取 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 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 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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