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疫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疫苗”)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高瓴骅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骅盈”)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河南骅盈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累计减持华兰疫苗股份4,707,021股,占华兰疫苗总股本的1.01%。本次交易后,河南骅盈持有公司股份34,72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河南高瓴骅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关堤街99号1#楼科技金融中心1-10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华兰疫苗 | 股票代码 | 30120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70.7021 | 1.01 | |||
合 计 | 470.7021 | 1.01 |
股东河南高瓴骅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以上减持比例(%)系本次变动前河南骅盈持有股份占华兰疫苗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总股本(即400,010,000股)比例与本次变动后河南骅盈持有股份占华兰疫苗于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总股本(即600,015,000股)比例之差额。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华兰疫苗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718.1000 | 6.80 | 3472.9929 | 5.7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18.1000 | 6.80 | 3472.9929 | 5.7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本次变动前河南骅盈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是以华兰疫苗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总股本即400,010,000股为基础测算;根据华兰疫苗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华兰疫苗以资本公积金向截至2023年6月6日登记在册的华兰疫苗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华兰疫苗的总股本变更为600,015,000股,本次变动后河南骅盈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是以华兰疫苗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600,015,000股为基础测算。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华兰疫苗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的《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华兰疫苗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