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疫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9-19  华兰疫苗(301207)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兰疫苗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鹏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晓宁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4年3月1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则出发,并结合近三年国内市场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及减持的承诺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3.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4.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保持业务独立的承诺不适用
7.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避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2.接受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1、报告期内,华兰疫苗收到警示函1项、监管函1项 (1)事项描述:2024年1月24日,华兰疫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号);2024年1月26日,华兰疫苗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12号),涉及事项均为华兰疫苗在2022年4月8日至6月7日、6月16日至29日、7月5日至11日存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金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在此期间公司现金管理最高额为12.5亿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2.5亿元且未及时进行披露。 (2)整改情况:公司自查及保荐人核查发现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金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后,公司立即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组
报告事项说明
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2022年7月,公司已将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全部赎回。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保荐人未因华兰疫苗持续督导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