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疫苗: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关木)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我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董关木,中国国籍,1952年出生,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专业,大学学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任技师。自1978年10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技师,科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华兰疫苗独立董事。
二、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9名的1/3,符合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2024年度,公司共召7开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在任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2024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董关木 | 4 | 4 | 0 | 0 | 否 |
2024年在任期间,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年在任期间,我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共参与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意见 |
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对所审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情况
(一)2024年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以下意见:
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以下意见:
1、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审议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分红预案的制订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公司在综合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拟定
的,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该项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利用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委托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3、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相关信息。
4、本人积极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年度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董关木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