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中亦科技(301208)公司公告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已将会议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信永中和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学 唐宇良 单 勇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