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5-11  中亦科技(301208)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注:创业板适用)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亦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宇辰联系电话:010-65608358
保荐代表人姓名:关峰联系电话:010-8515646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项目工作内容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运维平台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全国IT基础架构运维市场拓展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7月延长至2027年7月。中信建投证券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募投项目进度情况,如发生延期或变更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就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持密切沟通。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募集资金使用注意事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规最新修订情况,及防范违法违规风
项目工作内容
险相关事项,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内控、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注:中亦科技不存在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发时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首发时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首发时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4、首发时关于股份回购和赔偿承诺不适用
5、首发时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首发时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7、首发时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8、首发时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9、首发时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10、首发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1、首发时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2、首发时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5年9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荐国遥新天地IPO项目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发行人股东出资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等情形,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中信建投证券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发布业务提醒、开展合规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投行执业能力。除此之外,保荐机构不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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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辰关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