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合化学 |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兴旺 | 联系电话:010-5902692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少伟 | 联系电话:010-5902682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现场检查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2年12月2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主要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主线,重点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宣导及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不适用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关于报告期转贷事宜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4.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5.关于租赁土地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6.关于外汇登记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7.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由于中德证券原保荐代表人高立金先生、李波先生离职,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授权张少伟先生自2022年11月30日接替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2年6月16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0号)。因中德证券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5,660,377元,并处以11,320,754元罚款;对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五万元罚款。当天,中德证券已缴纳罚没款。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缪兴旺 张少伟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