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2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2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6号文)同意注册,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2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00%。
公司上市后,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8,
0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2户股东,分别为青岛彼得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榕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青岛彼得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①自公司完成2020年7月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并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股东烟台榕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①自公司完成2020年7月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并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流通限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 备注 |
1 | 青岛彼得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2 | 烟台榕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合 计 | 4,500,000 | 4,500,000 | 4,50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00 | 75% | -4,500,000 | 55,500,000 | 69.375% |
首发前限售股 | 60,000,000 | 75% | -4,500,000 | 55,500,000 | 69.375% |
高管锁定股 | |||||
首发后限售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0,000 | 25% | +4,500,000 | 24,500,000 | 30.625% |
三、总股本 | 80,000,000 | 100% | 80,000,000 | 1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