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建林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邱新平先生、朱敏杰女士、王尚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湖北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荆门分行签订项目贷款的相关合同,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6年,担保方式为湖北金杨自身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自有资产为上述项目贷款办理抵押。上述贷款将按照银行内部合规程序,根据合同约定以及项目付款计划支付到专项用途上。董事会授权湖北金杨法定代表人华德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项目贷款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