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仁辉)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亨迪药业(301211)公司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仁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在2022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前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相关人员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在2022年召集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2年度,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共8次,本人应出席8次,实际出席8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7日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7日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30日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9日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30日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注:上述独立意见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促进核心团队建设,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问题。通过参加董事会、沟通公司重大事项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及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公告、指引、备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傅仁辉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