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亨迪药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号文核准,亨迪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0,732,340.8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1005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 57,332.66 | 57,332.66 |
2 | 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 | 29,225.11 | 29,225.11 |
3 | 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 17,472.91 | 17,472.91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119,030.68 | 119,030.68 |
注: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为140,073.23万元,超募资金为21,042.55万元。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议案》,并经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 57,332.66 | 57,332.66 |
2 | 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 | 33,227.00 | 30,542.55 |
3 | 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 | 18,225.11 | 18,225.11 |
4 | 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 17,472.91 | 17,472.91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141,257.68 | 138,573.23 |
注1: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为140,073.23万元,超募资金为21,042.55万元,超募资金投向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和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15,042.55万元。注2: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138,573.23万元与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19,030.68万元的差额为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使用的超募资金15,042.55万元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4,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告的《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公告》。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 | 33,227.00 | 30,542.55 |
2 | 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 | 18,225.11 | 18,225.11 |
3 | 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 17,472.91 | 17,472.91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5 | 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 | 8,600.00 | 8,600.00 |
6 | 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 | 21,657.00 | 18,640.00 |
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 30,092.66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合计 | 138,573.23 |
注1: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为140,073.23万元,超募资金为21,042.55万元,超募资金投向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和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15,042.55万元。注2:剩余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为30,092.66万元,对此公司将积极稳健地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确定资金投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支出累计投入46,994.43万元(含超募资金永久补流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截至2024年6 月30日累计投入 |
1 | 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 | 33,227.00 | 30,542.55 | 708.60 |
2 | 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 | 18,225.11 | 18,225.11 | 12,396.76 |
3 | 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 17,472.91 | 17,472.91 | 6,917.39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5 | 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 | 8,600.00 | 8,600.00 | 1742.09 |
6 | 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 | 21,657.00 | 18,640.00 | 4,229.59 |
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 30,092.66 | - | ||
合计 | 138,573.23 | 46,994.43 |
注: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与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为2024年1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的新增项目。
四、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投项目为“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本次变更前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通过自建生产场地生产布洛芬制剂、托拉塞米片、多维元素片和加替沙星胶囊等医药制剂,垂直整合特色原料药与公司制剂,打造更具价格竞争力的产品管线,提升公司的综合运营效率。该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征地手续,项目的环评、安评、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遵循先取证后建设的原则,相关报审工作正稳步推进。近年来,由于项目建设涉及的政策和管理要求越
来越高,涉及的审批时间相对较长,前述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有一定影响。此外,考虑到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根据制剂新产品研发报批进度和制剂产品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适当调整该项目的建设节奏,因此该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该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6年12月 |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懿 王 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