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熙琼)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熙琼)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的8次董事会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日期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 2022年03月17日 | 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2年04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5月27日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8月25日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2月28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召集并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内外部审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2022年度日常工作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的完善和宣贯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强化了日常检查和指导,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确保了选举、选聘的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成员职责的前提下,积极
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并及时与各委员及公司管理层就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进行沟通和探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四、 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2022年度,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等。因高温限电等外部环境对本人参加现场会议及现场考察产生一定影响,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以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可能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给投资者一个透明的上市公司,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自己会计专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和公司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
4.不断提升规范意识及履职能力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规范意识。
六、 其他工作
1.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特此报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熙琼
2023年4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熙琼: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