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汽股份”)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提名,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张子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子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子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
张子鹏先生简历张子鹏,男,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6年7月至2019年2月历任中汽中心党委书记秘书,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历任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规划发展中心经营发展部部长、财务部部长;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任中汽股份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任中汽股份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7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子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