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祝卸和 章击舟 陈国平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