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1  万凯新材(301216)公司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陶焕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陶焕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陶焕军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陶焕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陶焕军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公司董事会表示感谢!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决定聘任胡萍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聘书下发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萍哲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胡萍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

电话:0573-87802027

传真:0573-87802968

电子邮箱:wkdb@wkai.cc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胡萍哲简历胡萍哲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金融),已于2014年11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2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先后任董办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9月至 2019年3月,任职于众志资产管理(东阳)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9年4月至2023年7月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胡萍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