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修
订的提示性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