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