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4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发行人”或“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万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8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7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270,000.00万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81,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和后续安排,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万凯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4年8月16日(T日)结束。根据2024年8月14日(T-2日)公布的《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万凯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万凯转债本次发行27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27,000,000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期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万凯转债总计11,090,396张,即1,109,039,6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1.08%,配售比例为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万凯转债总计为15,909,600张,即1,590,960,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8.92%,网上中签率为0.0219868882%。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72,359,488,940张,即7,235,948,894,000.00元,配号总数为7,235,948,894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7235948894。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8月1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4年8月20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张(即1,000元)万凯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类别 | 有效申购数量(张) | 实际获配数量(张) | 中签率/配售比例 |
原股东 | 11,090,396 | 11,090,396 | 10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5,200,000 | 5,200,000 | 100%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72,359,488,940 | 15,909,600 | 0.0219868882% |
合计 | 72,370,579,336 | 26,999,996 | - |
注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4,000,000张,实际控制人(沈志刚)获配数量为900,000张,一致行动人(肖海军、沈小玲)获配数量分别为230,000张、70,000张,合计获配数量为5,200,000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26%。注2: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4张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万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敬请阅读已于2024年8月14日(T-2日)披露的《发行公告》及《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
联系电话:0573-87802027
联系人:高强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89620581
传真:010-8962060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电话:010-60833802传真:010-60833650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发行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