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铜冠铜箔(301217)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受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根据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调能力,具备任职岗位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甘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俊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俊林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於恒强丁新民张真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