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於恒强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好期货市场提供的避险功能,来有效地管理原材料的价格,以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於恒强 | 丁新民 | 张真 |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