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华是科技(301218)公司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关注到近期有部分投资者、金融终端将公司股票归入“共封装光学(CPO)”概念板块,经核查,公司暂未涉及共封装光学(CPO)产品研发,请投资者审慎决策,谨防炒作风险。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基本面和经营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超过可比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通讯结合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中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票2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59%。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关注到近期有部分投资者、金融终端将公司股票归入“共封装光学(CPO)”概念板块,经核查,公司暂未涉及共封装光学(CPO)产品研发,请投资者审慎决策,谨防炒作风险。

3、公司将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经营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4、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超过可比公司,目前公司基本面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上市时间较短且流通股规模较小,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二)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自查说明;

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询证函;

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