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忠灿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