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6-30  华是科技(301218)公司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是科技”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华是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641,211.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527,225.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113,985.54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913,985.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是智能”)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2,600.0012,6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6,000.00
3数据中心建设项目4,020.004,020.00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
合计25,620.0025,620.00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113,985.54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913,985.5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未经审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1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2,600.008,038.0663.7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5,249.4187.49%
3数据中心建设项目4,020.001,941.3348.29%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1.13100.04%
合 计25,620.0017,855.7671.16%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2026年6月29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5,249.41226.30976.8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着规范使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采购和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与管理,优化资源安排,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亦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从而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76.8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均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涉及的项目名称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第一次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第二次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调整后)
1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3-12-312025-06-302026-06-302026-12-31
2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023-12-312025-12-312026-06-302026-12-31

(二)延期的具体原因

“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块为自有土地,因前期片区规划调整、市政配套滞后导致土建工期延长,目前正处于内部装修与软硬件设备投入阶段。当前募集资金支付进度偏低,主要系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尚未到合同付款节点,属于正常的商业付款安排与资金投入节奏。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项目用途均未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必要性与可行性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项目整体投产时序较原计划存在延后。经审慎评估,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投项目“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华是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云洁钟铁锋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