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关于聘请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3-018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殷雪芳,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震霆,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彪,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与上一期审计收费一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负责、恪尽职守,严格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服务,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