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王泰元)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腾远钴业(301219)公司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独立、严谨认真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2年5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4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缺席次数
王泰元404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扩大募投项目产能及新增相关配套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结合自身经验,为公司薪酬考核、绩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听取公司内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上半年腾远钴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五年(2022-2026)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安排时间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战略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就公司五年战略规划、内部控制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并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注重学习法律法规。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2023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并结合自身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公司规范

化运作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泰元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