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3-029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9号腾远钴业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罗洁女士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45,830,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32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5,088,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9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90,742,4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026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19,347,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19,345,7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334%。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程林先生;董事谢福标先生、吴阳红先生、张济柳女士、欧阳明女士、童高才先生;监事林浩女士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1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1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1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1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1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07,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4,1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1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1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8%;反对1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90,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5%;反对22,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4,1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8%;反对22,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谢福标为与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44,017,386股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62,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9%;反对468,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78,7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96%;反对468,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62,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9%;反对468,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78,7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96%;反对468,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68,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3%;反对22,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4,1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8%;反对22,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罗洁、谢福标、吴阳红、童高才、罗梅珍、陈文伟、胡常超、赣州古鑫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与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113,039,023股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87,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23,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3,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8%;反对23,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赣州古财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与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22,320,000股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璐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