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6)。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及价格上限。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705,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按公司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272,046,630.00元÷226,705,525股=1.2元/股;
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即:68,011,657股÷226,705,525股=0.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95-1.2)/(1+0.3)=72.1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2.15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8.6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7日总股本的0.47%;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72.15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77.2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7日总股本的0.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