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219证券简称:腾远钴业公告编号:2026-027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94,717,18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03,298股后的293,71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3,713,884.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股本88,114,165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增加至382,831,347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按照相关规定,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03,298.00股后的293,713,8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94,717,18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82,831,34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84,300,924 | 28.60 | 25,290,277 | 109,591,201 | 28.6 |
| 高管锁定股 | 84,300,924 | 28.60 | 25,290,277 | 109,591,201 | 28.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0,416,258 | 71.40 | 62,823,888 | 273,240,146 | 71.4 |
| 三、总股本 | 294,717,182 | 100.00 | 88,114,165 | 382,831,347 | 100.00 |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82,831,347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90元。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93,713,884股*1.00元/股=293,713,884.00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3,713,884.00/294,717,182*10=9.965957元。每股现金红利=9.965957元/10=0.9965957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88,114,165/294,717,182×10=2.989787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65957元/股)/(1+0.2989787)。
5、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九、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9号咨询联系人:刘女士咨询电话:0797-7772088传真电话:0797-443577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