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792,271.23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7,444,577.8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6,720,042.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2,876,964.3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24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后确定的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建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报备,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