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22  亚香股份(301220)公司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提名和选举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盛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结合自身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投入到“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为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俊

2023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文

2023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群英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