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
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持有公司股份5,541,8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6.93%、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6%)的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龙博晖”)计划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不超过1,598,542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公司总股本比例1.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9,271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总股本比例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9,271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近日,公司收到鼎龙博晖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鼎龙博晖累计减持3,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0044%、公司总股本的
0.004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鼎龙博晖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9月24日 | 23.25 | 3,500 | 0.0044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合计 | 3,500 | 0.0044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0,8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872,900股。上表中“减持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79,927,100股为基数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鼎龙博晖 | 合计持有股份 | 5,541,800 | 6.9336 | 5,538,300 | 6.92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41,800 | 6.9336 | 5,538,300 | 6.92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0,8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872,900股。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79,927,100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鼎龙博晖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3、鼎龙博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