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现就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我们认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文件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王宇宁
2023年4月19日
独立董事:
蔡忠亮
2023年4月19日
独立董事:
汤湘希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